关于做好2015年度“严恺教育科技基金”和“徐芝纶教育基金”有关奖项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严恺教育科技基金”、“徐芝纶教育基金”评奖办法和实施细则,2015年将开展“严恺工程技术奖”、“严恺奖学金”、“严恺港口、航道及海岸、海洋工程专项奖学金”、“徐芝纶教材奖”、“徐芝纶力学奖”、“徐芝纶力学奖学金”、“徐芝纶力学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项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严恺教育科技基金”、“徐芝纶教育基金”所设各奖项

不可重复获得,当年度所设奖项不可兼得各责任单位积极做好有关奖项的组织推荐工作。

2.科技处负责“严恺工程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和初评工作;教务处负责“徐芝纶教材奖”的组织申报和初评工作;力学与材料学院会同中国力学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江苏省力学学会负责“徐芝纶力学奖”的组织申报和初评工作;学生处负责本科生“严恺奖学金”、“徐芝纶力学奖学金”的组织申报和初评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严恺奖学金”、“徐芝纶力学奖学金”的组织申报和初评工作;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负责“严恺港口、航道及海岸、海洋工程专项奖学金”的组织申报和初评工作;力学与材料学院负责“徐芝纶力学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组织申报和初评工作。

3.各责任部门初评,按推荐名额排序后,将初评结果、候选人汇总简表及申请表于925日前报送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4.严恺教育科技基金、徐芝纶教育基金评奖委员会负责组织各类奖项的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获奖人员名单。

5.获奖者将授予获奖证书和奖金,并在校庆期间表彰。

二、“严恺工程技术奖”的推荐、初评   

1.推荐对象。“严恺教育科技基金”的捐助单位、河海大学合作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中,为发展我国水利、水电工程与港口、航道、海岸、海洋工程勘测、设计、建设、管理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2.推荐条件。需具备下列条件中两项及以上:

1)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效益者;

    2)在工程建设中,善于科学管理,为工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水利、水电工程和港口、航道、海岸、海洋工程建设中,在技术上有所创新和突破,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4)在支持教育事业,促进科技进步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为本行业、本单位的人才培养和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者。与河海大学合作开展科学研究和工程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者优先。

3.推荐程序。申请者填写“严恺教育科技基金”候选人推荐表,并提供有关材料。各单位组织评议、审核,提出推荐名单,报送科技处。

4.获奖金额及名额。奖金人民币5000元(税前)。鉴于百年校庆,获奖名额今年增至6-10名。

5.初评。科技处组织实施初评,根据申报情况推荐候选人。

三、“严恺奖学金”的推荐、初评

1.推荐对象。河海大学全日制在读优秀研究生;河海大学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读优秀本科生。

2.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在现学历阶段未受过行政处分;

2)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基本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异,在各类统考、竞赛中成绩优良;

3)具有较强的学习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宽的专业技术及相关知识。研究生必须在专业理论方面有扎实的基础,在科研方面有较高水平或突出成果;

4)研究生必须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其中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署名为河海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可允许1篇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凡在全国各类竞赛中获奖以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SCIEICSSCISSCIA&HCI检索论文,署名为河海大学)者优先推荐;

5)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者优先推荐;

6)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3.推荐程序。各学院(系)组织对申报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严恺教育科技基金”奖学金申请表,报送学生主管部门。

4.获奖金额及名额。一等奖奖金人民币3000元,二等奖奖金人民币1500元;本科生:一等奖3名,二等奖16名;研究生:一等奖2名,二等奖12名。若无满足条件者,奖项可空缺。

5.初评。本科生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初评,评出21名候选人。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初评,评出16名候选人。

四、“严恺港口、航道及海岸、海洋工程专项奖学金”的推荐、初评

1.推荐对象。河海大学港口、航道及海岸、海洋工程学科、专业的全日制在读优秀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优秀本科生。

2.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在本学历阶段未受过行政处分;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本科生在初评学年内,所学课程学分绩点在4.0以上(含4.0);

3)研究生必须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其中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1篇以上,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2篇以上(署名为河海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可允许1篇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凡在全国各类竞赛中获奖以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SCIEISSCI检索论文,署名为河海大学)者优先推荐;

4)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者优先推荐;

5)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3.推荐程序。申请者填写“严恺教育科技基金”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有关材料至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4.获奖金额及名额。一等奖奖金人民币1500元,二等奖奖金人民币800元;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若无满足条件者,奖项可空缺。

5.初评。由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组织实施初评,评出8名候选人。

五、“徐芝纶教材奖”的推荐、初评

1.推荐对象。第一作者为我校教职工的优秀教材(署名为河海大学)。

2.推荐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教材奖的教材;

2)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教材;

3)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重点教材;

4)被兄弟院校广泛采用的教材;

5)得到院士或全国教学名师奖获得者推荐的优秀教材。

3.推荐程序。申请者填写“徐芝纶教育基金”教材奖推荐表,并提供有关材料。各院(系)评议、审核,提出推荐名单,报送教务处。

4.获奖金额及名额。一等奖奖金人民币5000元(税前),二等奖奖金人民币2000元(税前);一等奖1部,二等奖2部。若无满足条件者,奖项可空缺。奖金由获奖教材第一作者分配。

5.初评。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初评,评出4部候选教材。

六、“徐芝纶力学奖”的推荐、初评

1.推荐对象。“徐芝纶教育基金”的捐助单位、中国力学学会会员或江苏省力学学会会员中,在力学教学、科学研究、工程应用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力学界或工程技术界人士。

2.推荐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1)、(3)或(2)、(3):

1)在力学教学教改、科学研究中成绩显著,学术造诣高、具有良好声誉和知名度的中青年学者。

2)在促进力学在水利水电工程应用方面成绩显著,为工程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声誉和知名度的中青年工程建设、管理与研究人员。

3)支持河海大学或江苏力学学会的学术活动,获奖后一年内,在河海大学或江苏力学界作学术报告或讲座12场。

3.推荐程序。申请者填写“徐芝纶教育基金”候选人推荐表,并提供有关材料,报送至江苏省力学学会办公室。

4.获奖金额及名额。奖金人民币5000元(税前),获奖人员2名。

5.初评。由河海大学力学与材料学院会同中国力学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江苏省力学学会组织实施初评,评出3名候选人。

七、“徐芝纶力学奖学金”的推荐、初评

1.推荐对象。已修主干课程中含三门及以上力学类课程(多学时)的河海大学全日制在读优秀本科生;已修学位课程中含一门及以上力学类课程(多学时)的河海大学全日制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水利、土木专业的河海大学全日制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

2.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在本学历阶段未受过行政处分;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本科生在初评学年内,所学课程学分绩点在4.0以上(含4.0),力学类课程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

3)研究生必须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力学领域的学术论文。其中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署名为河海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可允许1篇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凡在全国各类竞赛中获奖以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SCIEISSCI检索论文,署名为河海大学)者优先推荐;

4)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者优先推荐;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体魄。

3.推荐程序。各学院(系)组织对申报学生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徐芝纶教育基金”奖学金申请表,报送学生主管部门。

4.获奖金额及名额。一等奖奖金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奖金人民币1000元;本科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研究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若无满足条件者,奖项可空缺。

5.初评。本科生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初评,评出8名候选人。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初评,评出6名候选人。

八、“徐芝纶力学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推荐、初评

1.推荐对象。河海大学力学专业的全日制在读优秀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读优秀本科生。

2.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在本学历阶段未受过行政处分;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本科生在初评学年内,所学课程学分绩点在4.0以上(含4.0);

3)研究生必须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本专业领域学术论文。其中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1篇以上,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2篇以上(署名为河海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可允许1篇本人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凡在全国各类竞赛中获奖以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SCIEISSCI检索论文,署名为河海大学)者优先推荐;

4)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者优先推荐;

5)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3.推荐程序。申请者填写“徐芝纶教育基金”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有关材料至力学与材料学院

4.获奖金额及名额。一等奖奖金人民币1500元,二等奖奖金人民币800元;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若无满足条件者,奖项可空缺。

5.初评。由力学与材料学院组织实施初评,评出8名候选人。

                                                                河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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