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职责
根据河海大学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设立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办公室。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制定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二、提供社会捐赠与受赠的法律法规、协议文本、办事程序等咨询服务,并负责有关项目的具体实施;
三、制定各种募捐、投资活动及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四、在基金会章程原则指导下,充分利用校友资源及社会资源,扩大学校与企业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多渠道募集捐赠资金;
五、审核办理学校及各院级单位接受社会捐赠的相关手续;
六、跟踪了解捐赠的到位情况,负责对各捐赠项目的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建立完整的捐赠档案资料,适时向捐赠人提供协议执行情况,使每一项资金的使用都有案可查;
八、安排接待捐赠人士和捐赠单位代表的来访,负责各类捐赠证书及捐赠纪念品的制作与颁发;
九、对捐赠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捐赠方反馈有关情况,维护捐赠方和受赠方的合法权益;
十、负责基金会的印章、财务、文书、档案等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基金会的宣传工作,基金会网站的更新和日常维护,加强基金会信息化建设;
十二、负责基金会青年志愿者的注册、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十三、完成基金会领导及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