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钱正英教育科技基金”有关奖项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度“钱正英教育科技基金”

有关奖项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钱正英教育科技基金”评奖办法和实施细则,2015年将开展“钱正英奖学金”、“钱正英助学金”、“钱正英水利水电科技创新奖”、“钱正英奖”等奖项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1.“钱正英教育科技基金”所设各奖项不可重复获得,当年度所设奖项不可兼得各责任单位积极做好有关奖项的组织推荐工作。

2.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钱正英奖学金”、“钱正英奖”的组织申报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河海大学研究生“钱正英奖学金”、“钱正英助学金”的组织申报和初评工作;学生处负责河海大学本科生“钱正英奖学金”、“钱正英助学金”的组织申报和初评工作;科技处负责“钱正英水利水电科技创新奖”的组织申报和初评工作。

3.各责任单位初评,按推荐名额排序后,将初评结果、候选人汇总简表及申请表于9月25日前报送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4.钱正英教育科技基金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各类奖项的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获奖人员名单。

5.获奖者将授予获奖证书和奖金,并受邀参加“钱正英教育科技基金”颁奖典礼。

二、“钱正英奖学金”的推荐、初评

1.推荐对象。全国设有水利水电专业院校的在读品学兼优本科生和研究生。

2.推荐条件。申报者需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现学历阶段未受过行政处分。

(2)热爱水利水电专业,专业基础扎实,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以内。具有较强的学习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知识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3)申请者还需在以下一方面或者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在工作中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了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受到社会或学校表彰,产生了重大的社会影响;积极参加文化艺术活动和体育锻炼,为学校赢得了荣誉。

3.推荐程序。申请者填写《“钱正英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有关材料。各评审学校组织评议、审核,提出推荐名单,报送评奖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提交候选人相关材料、本年度申请与选送情况的报告。

4.获奖名额及奖金:获奖名额10名,奖励金额8000元。

5.初评。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初评,根据申报情况推荐候选人。

三、“钱正英助学金”的推荐、初评

1.推荐对象。河海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

2.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能正视生活中的困难,生活俭朴、诚实有志,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家庭经济困难并经过贫困生资格认定的同学优先考虑;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 推荐程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钱正英助学金”申请表》,各学院组织对申报学生进行全面评议,确定推荐人选,报送学生主管部门。

4. 资助名额及标准:资助名额为研究生8名,本科生12 名。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

5.初评。本科生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初评,评出14名候选人。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初评,评出10名候选人。

四、“钱正英水利水电科技创新奖”的推荐、初评

1. 推荐对象。全国水利水电系统的科技工作者

2. 推荐条件。

申报者需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积极献身于水利水电事业。在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项目推广等方面创新成果显著的主要负责人。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水利、水电科学研究中有新的发现,其撰写的专著或论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

(2)在水利、水电应用研究中,有创新性。解决水利水电建设与管理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并取得重要成果。对加快行业技术进步、提高管理水平和优化产业结构有极大促进作用;

(3)水利、水电科技成果转化程度高,形成新技术、新产品,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综合指标达到国内甚至国际领先水平,获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推荐程序。申报方式有组织提名、专家推荐、个人申请三种,申请者填写《“钱正英教育科技基金”候选人推荐表》,并提供在水利水电领域的突出业绩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各单位组织评议、审核,提出推荐名单,报送科技处。

4. 获奖名额及奖金:获奖名额5名,奖励金额8000元/人(税前)。

5.初评。科技处组织实施初评,评出6名候选人。

五、“钱正英奖”的推荐、初评

1.推荐对象。从事水利水电行业相关工作,为我国水利水电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工作者

2.推荐条件。候选人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能认真遵守“诚实客观、科学民主、团结协作、追求卓越”的科研道德规范,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创新,积极进取。长期工作在一线,在水利水电工程领域取得显著成就并做出杰出贡献者。

3.推荐程序。申报方式通过组织提名和专家推荐,申请人需填写《“钱正英教育科技基金”候选人推荐表》,并提供在水利水电工程领域的突出业绩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至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4. 获奖名额及奖金:获奖名额1名,奖励金额20000元/人(税前)。

5.初评。由评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初评。

 

附件:1.“钱正英奖学金”申请表

2.“钱正英助学金”申报表

3.“钱正英教育科技基金”候选人推荐表

 

河海大学 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5年 7 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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