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潘家铮水电科技基金理事会《关于开展2016年第八届潘家铮水电奖学金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基金秘字〔2016〕第08号)及《关于做好2016年度潘家铮水电奖学金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6〕44号)的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在研究生院与学生处初评基础上,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张 茜 11级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博士研究生
沈 烽 14级生态水利学 硕士研究生
李文馨 13级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本科生
张静萍 13级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本科生
孙 潇 13级农业水利工程 本科生
若对以上提名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20日下午16:00时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河海馆905),电话:
83786715。
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